在“三打兩建”、“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背景下,近兩年廣州市颳起了一股力度空前的“反腐風暴”。
  數據顯示,2012年,廣州市共立案查處處級以上幹部70人,包括局級16人;2013年1至11月,查處處級以上幹部133人,包括局級13人(另有省管幹部1名),達到近五年來查處官員數量的一個頂峰。
  算起來,自2011年底新一屆廣州市領導班子上臺以來,2012、2013兩年廣州市共查處處級以上幹部204人,其中包括廳局級幹部30人(含省管幹部1人),相當於平均每3.5天查處一名處級幹部。近兩年查處處級以上官員數量相當於2009、2010、2011三年總和的1.5倍。2013年1-11月廣東查處縣處級幹部372人,廣州查處處級幹部數量相當於全省的1/3。
  2013年12月19日,廣州市原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被立案調查,是廣州市近十年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
  從近兩年查辦的腐敗案看,線索來源主要包括群眾信訪舉報、“案中案”牽扯、網絡舉報、資產審計、自首等。
  從案件特點看,窩案、系列案頻發是近兩年廣州市查處貪腐案件中的明顯特征之一。招標採購、人事任用、徵地拆遷、農村“三資”管理、“兩違”監管等成為權力尋租、貪污腐敗的“重災區”。
  據公開案情統計,近兩年出現的主要窩案、串案包括:市林業和園林系統腐敗窩案涉案13人,其中局級以上2人、處級9人;廣州市城管系統腐敗窩案,涉案人員7人,其中局級1人、處級至少4人;市民政系統系列腐敗案,涉案人員15人,其中局級4人、處級至少5人;市金融辦系列腐敗案涉案人員3人,其中處級以上至少2人;涉案面最廣、涉案人員最多的白雲區系列違法違紀案,共立案查辦81名幹部,其中涉局級4人、處級19人,科級15人、村社幹部43人。
  在“廉潔廣州”建設方面,廣州市在制度反腐、科技反腐方面進行了不少有益的嘗試。譬如,推廣行政執法電子監察系統,設立紀委監察局每月定期新聞發佈會,開通“廉潔廣州”官方微博、微信平臺,設立機關作風“曝光台”,發佈“行政權力清單”,出台《關於加強和規範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出國(境)管理的意見》等等。
  張新華
  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經理
  受賄人民幣9000多萬元、港幣800多萬元,且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巨額國有資產合計人民幣2 .4億元。
  進入司法程序
  王寶林
  白雲區太和城管中隊長
  法院認定,其受賄417萬元、黃金製品500克,另有689.51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
  許揚先
  廣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貪污851萬多元、私分國有資產133萬多元。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何靖
  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其本人單獨及伙同其妻黃某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26萬元、港幣67.4萬元、美金1萬元。
  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張建國
  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受賄人民幣476.6萬元、美金2萬元。
  立案查處
  李治臻
  廣州市民政局原局長
  受賄40 0餘萬萬元。
  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李偉強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副支隊長
  受賄370萬元,收受“六能養生屋”一套。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李斌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原所長
  受賄340萬元。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朱孔球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駐站民警
  受賄329萬元。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郭清和
  從化市原市長
  受賄現金250.7萬元、購物卡30萬元。
  進入司法程序
  採寫:南都記者 劉其勁 吳筍林  (原標題:平均3.5天一處座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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