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康、通訊員蔡蕾)記者從4日召開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獲悉,我省將在2017年前完成對“一人法庭”的撤並工作。屆時,所有人民法庭的配備都將達到“2審1助1書1警”標準,即2名審判員,1名助理審判員,1名書記員,1名法警。
  我省法院實際運轉的人民法庭共有627個,其中近23%是“一人庭”或“二人庭”,這些法庭中相當一部分未配備司法警察,缺少必要的安保裝備,一旦有突發情況難以控制局面,人民群眾及法庭人員的安全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省高院負責人表示,未來3年,人民法庭將從法庭管轄面積、人口、案件數量及地理環境的實際情況出發,撤並“一人法庭”等小法庭,建設中心法庭,做到既整合法庭資源,又方便群眾訴訟。
  (原標題:告別“一人庭”建中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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